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航远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