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政瀛高合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16执933号 中铁工程设备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南京政瀛高合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铁工程设备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政瀛高合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10日作出的(2019)苏0116民初815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现(2019)苏0116民初81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