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修水县景海苑建材有限公司
佛山王府井一方城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修水县景海苑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794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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