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绿维(广州)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绿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向原告绿维(广州)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支付4220.74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向原告绿维(广州)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章罚款6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向原告绿维(广州)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400元; 四、驳回原告绿维(广州)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