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卓和塑胶绳带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972执5646号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02月13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卓和塑胶绳带有限公司、任合帮、任肖嫦、任丝永、任乐祺、杜志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9)粤1972民初14378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