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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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瀛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金120,000元(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金109,252元; 三、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律师费3,000元。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76元(原告***已预缴),因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减半收取计2,438元,由原告***负担63元,被告***负担2,3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