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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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昆明龙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昆明龙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装修工程款216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40元由被告昆明龙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