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兰州兰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石油化工机器总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办事处继续履行与于海签订的《住宅房屋征收期房产权调换协议》,被告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将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兰石·豪布斯卡F区××号楼××室房屋产权登记在原告***、第三人***、***名下。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敦煌路街道办事处、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此款项已由原告***垫付,二被告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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