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濉溪县路友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 铜陵和顺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100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93385.5元,以上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8677.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1766.7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45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负担700元,被告***负担3300元,被告***负担1800元,原告负担6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