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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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华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申请人大连华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409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如需续行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