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泉瑞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9)苏0305民初32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裁定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终结执行之日起60日内,有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

裁判日期 2020-10-15
发布日期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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