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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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道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1执恢174号 沈阳道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沈阳道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阳首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61621.3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61621.34元。至此,沈阳道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刘立民 书记员 :丁志国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