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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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贷款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4533.25元及利息(自2019年9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83%计算); 三、驳回原告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00元,财产保全费7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