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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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万宝生猪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7)云06民终1872号民事判决及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2016)云0602民初字第2176号民事判决; 二、再审申请人昭通市昭阳区万宝生猪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于2015年7月11日签订的《土地和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三、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共计2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7-18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