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0506执恢7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安徽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孟祥才,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建筑业,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支付所有欠款,现被执行人安徽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向的规定,通知如下: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皖0506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中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