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口好兴供热有限公司
廊坊市华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张家口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星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张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察北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张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张家口好兴供热有限公司在河北张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察北支行账户存款47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廊坊市华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07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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