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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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合利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法院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8)琼0271民初550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8)琼0271民初550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750元(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负担3375元,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3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500元(***已预交),由***负担6750元,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67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8-12-29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