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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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合利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8)琼0271民初550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18)琼0271民初550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550元(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负担2775元,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77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100元(***已预交),由***负担5550元,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5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8-12-2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