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南海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正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从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银行账户扣划到本院代管款账户的执行款18459624.59元中扣缴23265元至海南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账户,缴纳本案申请执行费; 2从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银行账户扣划到本院代管款账户的执行款18459624.59元中拨付2755644.18元给申请执行人***,清偿本案全部债务。 三、解除本案(2018)琼02执70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三亚红郊安置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三亚市河东区海榆东线皇家生态海景花园B栋海琴阁XXX房等六套房产的查封。一并解除XXX房等五套房产为本案债务纠纷备案在曾理名下的登记手续。上述房产在三土房(2002)字第XXX号土地证所载范围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