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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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位于济南市天桥区,不动产证号:济房权证天字第××号,建筑面积91.90平方米。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地下车库,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建筑面积28.27平方米。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不动产,位于济南市天桥区,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67097号,建筑面积91.38平方米。期限为三年; 以上保全价值共计40万元。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