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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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2020)吉2401民初823号民事判决书; 二、驳回延吉市经纬国际大厦业主委员会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合计200元,退还给延吉市经纬国际大厦业主委员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