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靖江市朵颐商贸有限公司 靖江天一房地产有限公司 靖江市天一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靖江市朵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靖江市天一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靖江市朵颐商贸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上述《租赁合同》对被告靖江天一房地产有限公司合法有效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靖江市朵颐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