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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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坚欧门窗系统开发有限公司 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瑞安市坚欧门窗系统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赔偿款220270.80元,款交本院,归入债务人财产;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144元,减半收取2572元,由原告瑞安市坚欧门窗系统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负担361元,被告***负担2211元(定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