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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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支行借款本金7548.96元、利息1759.13元、逾期还款违约金493.09元(利息和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11月26日,此后按合约章程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