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
河北奥资运输有限公司
费县久通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市车时代运输有限公司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金利盈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785民初4825号

原告青岛金利盈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刘松军,平度宏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

被告费县久通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临沂市车时代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被告***。

被告河北奥资运输有限公司。

被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

原告青岛金利盈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费县久通运输有限公司、临沂市车时代运输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河北奥资运输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青岛金利盈运输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费县久通运输有限公司、临沂市车时代运输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河北奥资运输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州支公司的起诉,本院予以准许。

准许原告青岛金利盈运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夏艳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张晓菲

裁判日期 2020-05-29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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