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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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亭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203民初2449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 被告:***,男,****年**月**日生。 被告董健,男,****年*月*日生。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地址:唐山市乐亭县富强街东段S2-16。 原告***诉被告***、董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亭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2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雪峰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刘玲 |
裁判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