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肇东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肇东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26元,减半收取1463元由原告肇东市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