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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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 |
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支付令 |
法院 | 建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欠款本金1921.4元,并支付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丰收信用卡标准个人卡领用合约(2017-1版)》相关约定计算的利息及违约金(计算标准不超过年利率24%)。 申请费人民币17元,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