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津0102民初7768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史瑞英,北京惠诚(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生,汉族,无职业,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坤坤,天津坤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兆磊,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无职业,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坤坤,天津坤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坤坤,天津坤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姜辉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庞维斌,公司职工。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4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长孙会东 审判员安呈民 人民陪审员王飞 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高倩 |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