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信达电梯车库制造有限公司 醴陵劲松特种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9)湘0624执2389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醴陵劲松特种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湖南信达电梯车库制造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