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嘎西兰木尔甲在工行四川省成都金阳路支行账户44×××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分行账户62×××82及成都银行同仁路支行帐号65×××21中的存款,以2200.00元为限,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6-02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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