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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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04执恢504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执行人:朱凯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朱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6758.7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参与分配执行款项27063.78元,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26758.78元,执行费305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至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本次执行请求全部执行完毕,剩余款项可继续向本院恢复执行。 审判员 丁 淼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 鲍丙宏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