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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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 开平圣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开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2019)粤0783执2162号案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350万元的范围内对(2019)粤0783执2162号案被执行人开平圣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追加***为(2019)粤0783执2162号案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54万元的范围内对(2019)粤0783执2162号案被执行人开平圣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本案财产保全费4020元由***、***承担。申请人***已预交的保全费402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向本院补缴案件保全费4020元。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本院作出的变更、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