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信用卡欠款58146.29元,并自2020年4月8日起继续按照《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计算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

申请费418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