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户名: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福清支行账号:73×××61)的银行存款72万元。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120元,由申请人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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