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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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黑龙江省喜庆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变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20)黑0104民初1567号民事判决为,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上诉人黑龙江省喜庆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板棚,经黑龙江省喜庆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板棚验收合格后黑龙江省喜庆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返还被上诉人***押金1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黑龙江省喜庆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