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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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远县坝头绿丰农资经营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1426民初783号 原告:平远县坝头绿丰农资经营部,地址:广东省平远县坝头支路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426MA502A0T1A。 经营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公民身份号码:***。 原告平远县坝头绿丰农资经营部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9日立案。2020年9月14日,原告平远县坝头绿丰农资经营部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平远县坝头绿丰农资经营部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平远县坝头绿丰农资经营部负担。 审判员廖会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曾海 书记员刘梦平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