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农信互联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984.93元,利息1696.22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4月20日,此后利息按照年利率21.6%计至清偿借款本金之日止);

二、被告***对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被告方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1元,由被告***、***共同负担(原告已垫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供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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