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鲁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423执1509号 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人)、杨延生(被执行人): 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杨延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350.00元。本院将该款转付给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人)。至此,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豫0423民初4559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