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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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归还***借款36000元; 二、***向***支付上述借款之利息(自2020年7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上述(一)(二)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