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522民初2747号之一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8日立案。2020年10月13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468元,减半收取734元,保全申请费687元,合计1421元,由***负担。

审判员陈斌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陈蕾

书记员王亮

裁判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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