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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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申请人***名下川T×××××号小型车辆,冻结期限为1年(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9月7日止)。冻结期间内不得转移被冻结财产,不得对冻结财产设定权利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