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3695.25元,由原告***负担。本案反诉费人民币4521.28元,由反诉原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