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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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大名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25民初1590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2020年10月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负担。 审判长杨佩 审判员王子明 人民陪审员刘增军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陈亚 |
裁判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