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大名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25民初1590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7月7日立案。2020年10月9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负担。

审判长杨佩

审判员王子明

人民陪审员刘增军

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陈亚

裁判日期 2020-10-09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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