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金运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0万元的冻结或其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