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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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智初面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4民初124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屈靖雯,重庆嘉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丹,重庆嘉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一般授权代理。 被告:重庆智初面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鑫。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 原告***与被告重庆智初面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因本案需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文书,本院依法向原告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并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公告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进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汪文清 书记员甄妮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