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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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八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装饰装修工程款122,000元,承担迟延付款利息4,733元; 二、原告(反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反诉原告)***、***支付违约金137,700元。 如逾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本诉受理费2,835元,减半收取1,418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被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5,343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负担1,527元,超诉部分3,816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