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宁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宁铁房屋场地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14元(上诉人玉州区玉城街道新民企管会第四组集体经济理事会已预交),由上诉人玉州区玉城街道新民企管会第四组集体经济理事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