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16年1月9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69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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