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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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兴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河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同时预交二审诉 讼费30800元,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